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全许办[2006]94号文下发了“关于公布《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”的通知。通知指出:《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》已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,现予以公布,本实施细则自2006年11月21日公布,2006年12月20日起实施,原实施细则作废。
1 总则
2 工作机构
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
4 许可程序
4.1 申请和受理
4.2 企业实地核查
4.3 产品抽样与检验
4.4 审定和发证
4.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
5 审查要求
5.1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
5.2 企业生产防爆电气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
5.3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
5.4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
6 证书和标志
6.1 证书
6.2 标志
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
8 收费
9 工作人员守则
10 附则
附件 防爆电气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